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抽样检测不合格墙体材料供应企业的通报

19.01.2016  20:55

    京建发〔2016〕2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下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本市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委托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CAL)及中国计量认证(CMA)资格的建材检测机构对工程中使用的部分墙体材料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天津力升达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合缘伟业轻质建材有限公司和山东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供应的墙体材料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已在监理监督下进行了整改。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对上述3家企业向本市建设工程供应不合格墙体材料的行为给予通报。

  二、凡近期采购了上述企业产品的建设工程,要强化对产品的质量验收、复试、见证检验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市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再次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供应质量不合格墙体材料的行为,应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材料投标。

  特此通报。

  附件:抽样检测不合格墙体材料情况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




附件:京建发201620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