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北京市住建委系列宣教微视频制作的比选公告

25.12.2017  23:12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统一部署,北京市住建委系列宣教微视频制作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以及市住建委财务制度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培训视频、微视频、专题片等拍摄、制作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住建委系列宣教微视频制作

  二、项目内容 

  为宣传住建领域新技术、新成就,展示北京市住建委的新形象,同时结合其它部门视频拍摄需要,为其开展业务培训、新闻宣传等活动的视频录制工作,宣传中心将开展系列视频拍摄工作。

  具体拍摄项目如下:外出拍摄视频6次,每次1天;制作微视频4个,每个1分钟;专题片2个,每个3-5分钟。

  三、项目完成时限 

  根据宣传工作需要,每年完成视频拍摄工作不少于6次、微视频制作不少于4个、专题片制作不少于2个。

  四、项目预算

  委托服务费人民币16万元(拾陆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和运营,从事影视拍摄、文化创意相关工作的法人主体;

  (二)项目申报单位拥有所需拍摄设备; 

  (三)项目申报单位在微视频、专题片拍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有丰富的策划和执行能力。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的参选函一份(参选函格式见附件);

  (二)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设备、行业内影响力、工作业绩等);

  (三)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四)报价单(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恕不退还。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18:00  时。

  (三)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四)宣传中心将组织评选小组,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邮  编:100039

  联系人:赵尹鸣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5995822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参选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