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办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建发〔2017〕24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总体部署,市住房城乡建委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尽早开工入市。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拿地未开工项目161项,开工未入市项目228项(清单附后)。为顺利推进清单项目尽早入市、尽早形成市场实际供应,结合实际需求,经我委研究,现将商品住宅项目办理预售许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列入清单的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取得一个施工许可后,可以对应办理两次预售许可。在申请第二次预售许可时,应同时提交情况说明。
2.已取得过一次预售许可的项目,在2017年年底前可申请办理第二次预售许可。
3.未取得过预售许可的项目,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的预售许可面积超过施工许可总面积50%的,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可申请办理第二次预售许可。
未纳入清单的项目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61项拿地未开工和228项开工未入市项目清单.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