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制作政务公开短视频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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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政务公开短视频项目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受托单位,完成政务公开短视频的拍摄、制作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政务公开短视频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的传播效果,达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目的,拟以老旧小区改造成效、加装电梯、装配式建筑、物业管理等为主题,制作4期短视频,每期5分钟。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4期短视频制作任务。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和运营,从事影视拍摄、文化创意相关工作的法人主体;
(二)项目申报单位拥有所需拍摄设备;
(三)项目申报单位在宣传视频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有丰富的策划和执行能力。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一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设备、行业内影响力、工作业绩等);
(五)针对此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设备器材、进度安排等);
(六)参选单位需提交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七)参选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制作的视频作品光盘(作品三部,其中需包含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作品)
以上材料第(一)至(六)部分需提供纸质版,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恕不退还。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比选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视频作品光盘一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办公室(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6月28日24:00 时。
(三)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四)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审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1号楼1635
联系人:崔晓婧
电 话:010-55597017
附件:参选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参选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