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2号),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北京市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实施意见》共明确了七个方面二十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按照以上内容组织对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文件的出台,既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也是维护首都粮食安全的需要,更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力强化了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意识,明确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促进了本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