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08.02.2018  12:13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把近期开展的煤改气(电)工程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与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切实强化农村“煤改气”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确保不发生任何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