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单车不合法 交管部门紧急叫停

18.02.2017  05:16

  近日,有市民举报,在北土城地铁口看到一批黄色的电动单车,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实现共享租用,运营模式类似于之前的网络共享自行车,并质疑此种车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对此情况,市交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在地铁站摆放的“小蜜电动单车”是由美车美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14日投放的,共50辆,主要投放地点为五环内地铁站,集中于10号线惠新西街、北土城、健德门、牡丹园等站点附近。经交管部门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对车辆进行核查,该公司投放的车辆不符合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鉴于电动自行车无牌照,属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今天上午,海淀交通支队紧急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于2月17日前,将试点投放车辆全部收回。对于逾期未回收的电动车,交管部门将组织警力进行清移。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交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收回投放的电动自行车。

  交管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需上牌后上路行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不能办理上牌登记。对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