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细节待完善 地方车改应多元化

26.01.2015  13:15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2014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条上多了一项新内容——交通补贴,中央层面的公车改革终于在《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时间节点交上了一份答卷。但面对公车改革在中央层面仅完成第一步,公车如何处理、司机如何分流等问题还未落地;而地方层面的公车改革进程参差不齐。专家表示这份车改的“答卷”,还尚未完成。

   中央层面车改推进 仍有细节待完善

  随着2014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陆续发布,持续了20年的公车改革“破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4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被封存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最后一张工资条上“交通补贴”的出现更是让公众看到公车改革的身影。专家表示,这仅完成公车改革的第一步,政策并非既定的“一纸公文”,不明朗之处还需在改革进程中进一步细化。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中央各部委全部完成公车改革应该要有权威的发布,一方面对改革前后各部委拥有的公车数量,包括通信用车、应急用车、执法车辆和保留的领导用车数量,应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改革后发放补贴等形成的财政支出与改革前的对比数据要向社会公布。“只有将这些数字向社会公布以后,老百姓才能真正体会公车改革是否彻底。

   各地情况不同 地方车改不能“一刀切”

  2014年底,在中央层面传出公车改革的好消息,一些地方党政机关改革取得进展的消息也纷纷传出。专家认为,中央先行改革能起到示范效应,但同时各地区情况差异大,落实改革更需要创造性。对于多出来的公车如何处理、补贴标准如何制定,以及公车取消以后公务用车的社会化服务规范怎么制定,这些车改的重要内容,各地都应结合实际进行探索。

  2014年初,江西省新余市开启公车改革工作,陆续将全市八成以上的公车公开拍卖。保留下来的130多辆公车均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统一安装有明显标识的号牌和GPS定位系统,防止公车私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务人员用车实行市场化提供。同时,新余市以公车改革为契机,清退了1500多名政府临时用工,其余的通过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解决。

  新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车改办副主任傅水珠说,“经过仔细研究,新余车改力求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公务运行效率为前提。远近结合,按市域内和市域外划分,采取货币化与市场化相结合方式保障。当工作人员到市域内公务活动时,统一使用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不能变现。当需要到市域以外公务活动时,鼓励使用社会公共交通,将按出差规定报销。而且补助有上限,市域外单次补助不得超过200元。”

  不过,在新余有些基层干部也反映公车拍卖后,公务用车改成租车,但成本比以前使用公车时还高。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基层走访等工作也多是开私家车,路况差、车辆受损严重,维修费用也较高。长此以往,一些乡镇干部可能会减少外出,影响其了解基层实地情况。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公车改革要避免“一刀切”。 有些岗位平时外出公务活动不多,是否可以不给或少给补贴。而一些县乡干部,辖内动辄几百个村子,如果公务用车配备不灵活有可能影响日常工作。公车改革可能沦为官员不勤政的借口,有很多事不是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需要干部下基层,到群众中间去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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