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院:检察长公诉 院长审案 两院一把手同庭办案本市尚属首次
近日,一起涉嫌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在怀柔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是一对夫妻,案件本身并不大,但是参加庭审的办案人员却非同一般,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是怀柔法院院长辛尚民;而在公诉人席上,颇为引人注目的是,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作为本案公诉人之一,对两名被告提起公诉。法院院长与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办案,这在北京司法系统尚属首次。
被告乔某和徐某是夫妻,两人在怀柔某村承接了一个荒地废坑回填的项目。而除了回填任务之外,乔某还被要求看管院子,防止有人来盗采砂石料。原本乔某一直按部就班地对大坑进行回填,但渐渐地,乔某就觉得这个活不够赚钱,开始打起了院子里砂石的主意,“想着挖沙子赚点儿钱”。
于是乔某开始联系铲车、大车等挖掘设备,并从今年4月开始,在承包的大院西南角开始了盗采砂石活动。5月15日,经群众举报,乔某和徐某在大院内被警方抓获。经相关部门鉴定,乔某和徐某开采的砂石料属于矿产资源,两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建筑用砂4000余立方米,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公诉机关遂以非法采矿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经审理,此案当庭宣判,法院判决乔某和徐某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乔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此次庭审检法两院一把手同庭办案,正是目前不断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
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中明确,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担任院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办案也要达到一定数量。这标志着“检察长办案”制度正式成为检察院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告诉现场记者,这起案件是他今年办理的首起案件,“作为单位领导,既是行政领导,也是业务领导,办案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而自去年该院就作出规定,院党组成员每年都要参与办案,走到一线亲身实践。
怀柔法院院长辛尚民也表示,院庭领导带头办案,除了在一定范围内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外,还有助于充分发挥他们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对其他法官办案工作起到表率引领作用。(赵丹阳 江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