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廉政公署发布2014工作报告:万余公务员申报财产
4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2014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廉政专员张永春根据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于2015年3月向行政长官崔世安提交了《2014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2014年廉政公署在反贪、行政申诉、财产及利益申报、廉洁推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对比及分析了2014年及过去数年的个案数字,并收录了经公署侦办及处理的部分案件摘要。
澳门廉政公署是澳门辖下的一个独立运作的公署,受澳门基本法第59条规定而设立,工作只须向行政长官直接报告,而无须向任何其他政府部门负责。按照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的规定,廉政公署的主要职责是打击公共及私营部门的贪污犯罪以及执行行政申诉工作。
遏制对外贸易贿赂法生效
为打击向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及特区以外的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回应《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订定的要求,报告指出,廉政公署在2014年提交了《预防及遏止对外贸易中的贿赂行为的制度》法案。
法案同年获立法会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法律的生效实施,不仅健全了特区反贪领域的法律规范,而且使特区在反贪的制度层面与国际接轨。
共处理案件1675宗
2014年接获的投诉及举报个案共865宗,其中刑事方面为298宗,行政申诉方面为567宗。收案总数较2013年的896宗轻微下跌,当中刑事个案数目比过去数年有较大降幅,行政申诉案件数量则上升。
在2014年接获及跟进的865宗个案中,由公署主动跟进的有19宗,协查个案有6宗,由其他公共机关转介的有8宗,其余案件均来自市民的投诉或举报。个案逾96%源自市民的投诉或举报,其中具名或愿意提供个人资料的有453宗。
联同2013年转入的案件计算,2014年共处理1675宗个案。刑事方面,全年共有492宗案件完成侦查,分别移送检察院或归档,行政申诉方面则有563宗完成处理并归档。
此外,公署于2014年收到不同性质的查询个案达1021宗,其中刑事或涉及刑事方面的查询为449宗,行政申诉方面的查询则有572宗。
由公署侦办并于2014年获法院确定判决的案件共有12宗。由于进行刑事程序需时,部分经判决的案件是多年前的积案,其中旷日持久的是2005 年的选举案判决。这些经判决的案件主要涉及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以及选民证留置罪等。此外,还有5宗案件经一审判决后已进入二审程序,故没有计算入 2014年的数字中。
刑案以公务人员犯罪为主
全年侦查的刑事案件中,仍以公务人员的犯罪为主。涉及犯罪比例较大的是公务人员实施的伪造文件罪,其中又以伪造上班记录为主;其次还涉及滥用职权罪、诈骗罪、公务上之侵占罪等,而公务人员的受贿罪则相对减少。此外,2014年还完成了两宗公务人员财产申报资料不正确及一宗关于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
2014年私营部门的贿赂犯罪案件数量与2013年相比略有下降。私营部门涉及的行业广泛,各行各业不同的行规对罪与非罪的认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此外,由于根据《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的规定,非经告诉不得进行有关刑事程序,而部分私营企业在事发后为减轻负面影响,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不作告诉,故公署依法不能展开刑事调查程序。
万余公务人员申报财产利益
2014年是财产及利益申报制度实施的第十六年,也是经修改的《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生效实施后的第一年。该法律制度经修改后的最大亮点是引入了特定公共职位及政治职位据位人财产及利益公开制度。新的财产公开制度,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动“阳光政府”施政理念的重要一步。
过去一年,随着新的《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的生效实施,公署克服了工作上出现的各种变化和困难,凭借与各部门的充分沟通、协调,使财产及利益申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报告指出,无论是申报人还是有义务提供资料者均能严格遵守法律,故从未出现因欠交申报书或以不当形式提交申报书而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的情况,财产及利益申报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公署在2014年共接收了14257名公务人员提交的财产及利益申报书。
随着公共行政电子化的趋势,公署于2012年开始研发“财产及利益申报通知书处理系统”,突破一直沿用的纸质文书往来的传统方法,增设电子形式的收发通知书方式,不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亦能节省行政成本。上述处理系统于2013年年初投入使用,直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共有52个部门正式使用,超过惯常与公署财产及利益申报处有文书往来的部门的半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行政申诉救助咨询略有上升
2014年所处理的行政申诉个案,多与公职制度、纪律部队管理及执法、市政事务有关。此外,相关求助谘询个案572宗,与2013年相比,数量略有上升;当中仍以公职制度、纪律部队的管理及执法、医疗卫生、公务采购、市政等事宜为主。
处理行政申诉个案时,公署主要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审视公共部门的行政工作。当发现部门有行政违法或失当时,会督促有关部门纠正。同时,视乎个案特点,进行个案分析,审视部门对外服务及内部运作,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藉此提升部门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并从而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廉洁推广活动及社区关系
2014年,公署举办各类讲座及座谈会共386场,参加者达22142人次,对象包括公务人员、社团成员、私人机构雇主雇员、青少年及中小学生等。
为加强各界对《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的认识,特为民间社团、私人机构及教育机构举办有关私营部门防贪的座谈会。同时,透过电视及电台广告、户外广告、巴士车身广告、电视节目、报章专栏及出版刊物等,宣传私营部门防贪信息。此外,持续举办青少年诚信教育及廉洁义工队等活动。(汪闽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