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立医院试水特许经营 商标等可授权民营医院使用
14.10.2014 11:1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医院“特许经营”年内将出细则
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了在公立医疗机构的“特许经营”概念,即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钟东波解释称,特许经营是目前商业领域比较多见的一个概念,是北京提出的重要政策创新。
“按照这样的经营模式,特许方的经营资源,包括商标、企业的标识、专利、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等这些经营资源授予受许方使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模式经营,最后受许人要给特许人一定的使用费用。”他表示。
这意味着,北京将允许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拥有更加灵活的合作形式。钟东波认为,在目前市民看病扎堆大医院的情形之下,市民可在更大范围得到优质服务。对于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亦可以用来反馈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据悉,这是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公立医院“特许经营”概念。对于其中涉及的政府部门如何审批、如何监管等问题,钟东波表示,将会按照市政府的意见,出台配套文件细则。按照规定,相关细则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完成。
鼓励符合资质护士办护理机构
按照意见,北京还将鼓励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和药学服务,探索推进互联网医药销售和药学服务。据了解,“处方外配”即市民在医疗机构就医后,持医师开具的药方在药店等购药的行为。业内认为,此举有助于纠正医疗机构“医药不分”的问题。
“在国外一些发达地区,私人诊所周边常会有配套药房、检验所等等,作为健康服务业的亚产业。”钟东波称。未来,独立的检验、检查类医疗机构也将纳入政府鼓励发展的范围之内。如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
在支持社会办医方面,北京市卫计委明确,未来将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组建或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此外,除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之外,也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北京将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范围。此外,将严格控制并逐步压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
■ 追访
特许经营和冠名有何区别?
钟东波强调,“特许经营”并不是简单的“冠名”。它需通过合同的严格履行,以契约的方式,将公立医院的商标、专利、技术标准、规范流程等通过授权的方式,让民营医院能够使用。“目的是真正扩充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的更好发展。”
而较之此前公立、私立医院合作中采用的股份制、合资合作等方式,钟东波认为这一方式能有效避免在法律、财务和社会管理上的风险,比如人员身份、资产处置、机构性质等问题。
特许经营是否会带来风险?
钟东波坦承,特许经营并非“零风险”。比如,有人拿公立的名义招来患者,但是又达不到应有的质量水平和标准。“这样的话可能就会变成对患者的一种欺骗。”
同时,如果对公立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可能会出现国有资产的流失。
另外,特许经营由于挂了公立医院的名,患者可能会认为合作双方“是一家”,一些医疗矛盾也可能会相互“传导”。
因此,钟东波一方面强调,特许经营的前提必须是资产和医疗质量的安全。他认为,商业特许经营条例采取的是“事前审批”模式。医疗领域的特许经营,要求应当更加严格。
“特许经营应该是在目前的政策和法律的框架下,为公私合作开辟了一条路径。”他表示,政府也会密切监测实施效果和发现的风险,及时作出不断完善。(记者 温薷)
本文来源: 林业网
14.10.201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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