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入住后可申请再调整
13.12.2014 12:42
本文来源: 政务信息
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 12月12日正式发布,本市出台 《关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将对公租房调换和调整工作予以细化。
此前,如果一个公租房家庭选上了某个小区的房源,在短期内是不能调整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说,特意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整,将进一步方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后的工作和生活,提高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
《通知》规定,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如承租家庭入住后换了工作,可以申请调换到工作地较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居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房源调换信息,承租家庭可登录系统“自助”寻找合适的调换对象,这将大大提高承租家庭居住的便利性。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配租住房改善居住困难。如单身家庭结婚、家庭新增人口等,经区县住房部门复核,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调整面积更大的住房承租。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小住房面积的,也可申请调整住房,产权单位可在空置房源中予以调整。承租住房调整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有调整需求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耿诺)
相关专题: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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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01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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