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
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刘伯正讲话
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现场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48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落实,8月18日下午,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刘厚祥同志主持,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刘伯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方法和要求,通报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联络员就《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制度设计、资源共享、培训宣传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会议对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以来,市政府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全市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全市牵头责任单位,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度内容,为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7月6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标志着我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
会议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自觉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高度全面深刻理解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发34号文件明确的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切实掌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本要义,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机制。各位联络员要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纽带、桥梁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各单位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