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最高检公布涉铁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1.02.2015  10:51

      本报北京2月9日讯(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涉及铁路刑事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破坏铁路交通设施;骗逃铁路运费;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涉铁团伙盗窃等类型。

  2014年4月13日,哈尔滨铁路局绥化工务段海伦线路车间工人吴某,为发泄对单位人事制度的不满,采用拆卸钢轨的手段破坏铁路设施,造成由黑河开往哈尔滨的K7034次旅客列车脱轨、倾覆,致1人轻伤、6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413万余元。

  该案发生后,哈尔滨铁路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主管检察长带领两名业务骨干组成公诉团,深入案发地复核证据,充分利用庭前会议、证据开示等方式,解决庭审程序和证据列举等问题。最终,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哈尔滨铁路局413万余元。

  2014年1月3日,京广高铁耒阳区间发生一起人为在钢轨上放置两根树木,造成G1129次列车中断行车36分钟的事故。

  广州铁路检察分院衡阳铁路检察院了解到公安机关仅以治安案件立案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破坏交通设施案,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衡阳铁路公安处当天即以破坏交通工具设施案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全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打击涉及铁路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专项活动期间,上海铁路检察院集中公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5件5人,总案值1777万余元。

  据了解,这批案件中案值超过百万元、涉案假冒商品超过百件的各4件。涉案假冒商品多为假冒香奈儿、古驰、路易威登等世界知名商标包袋、票夹、手表等。

  2011年至2013年间,江苏省连云港驰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利用铁路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中过境运输运费远低于出口运输运费的政策规定,将本是国内出口的货物伪造成过境货物虚假申报(出口套过境)。

  截至目前,上海铁路检察分院徐州铁路检察院已批准逮捕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该案牵涉面广,涉案人员较多。连云港地区与中铁路集装箱公司有协议的一级代理公司共22家,目前已被立案的就有15家,其中3家为国有公司。

  ◆黑龙江“4·13”破坏交通设施案

  ◆云南“2013·11·21”特大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

  ◆枝江22名村民特大涉铁团伙盗窃案

  ◆破坏京广高铁交通设施案

  ◆重庆铁检监督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

  ◆上海铁检集中公诉一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昆明铁检侦办“2013·12·01”特大贩卖、运输毒品专案和“2014·2·17”跨境跨省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

  ◆洛阳铁检办理一起故意破坏交通设施案

  ◆徐州铁检办理假鱼翅案

  ◆徐州铁检办理国际货代公司骗逃铁路运费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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