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当街被抢走 公司股东被诉返还

10.06.2015  20:14
  因股权纠纷,某公司股东范先生在大街上从公司法定代表人处强行抢走公章。该公司将范先生起诉至丰台法院。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某公司起诉称,该公司与股东范先生因股权产生纠纷,某日,范先生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耿先生随身携带着公章。当天中午,耿先生行走在北京某繁华地区,被告范先生趁耿先生不备将其书包抢走,将书包中的两枚公章抢走。

  耿先生认为范先生非法取得公司印章,构成对公司的游行无权利和其代表的公司人格权和其他合法民事权益的侵害,同时严重妨害公司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耿先生将范先生其诉至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范先生将两枚公章返还给原告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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