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7〕5号

09.03.2017  00:03

各试点承担单位,试点业务指导单位, 市标研院,北京标准化协会: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下达第二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5﹞73号)下达了北京市第二批国家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计划执行时间为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今年应完成建设任务,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规定,进行考核评估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组织门头沟“一号通”便民服务标准化试点、怀柔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中央部委负责的试点项目单位请向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请。现将门头沟“一号通”便民服务标准化试点、怀柔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评估准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总结

  试点单位应当按照试点目标和任务,对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提出评估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附件2)(在“自查报告”栏写明拟申请考核评估时间);

  (二)自查打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附件3)(表上注明试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名称并盖章,在表中“自评说明”栏对每一个记分项做出简要说明);

  (三)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单位盖章),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应用、任务完成情况和试点效果等。

  二、汇集考核评估证明材料

  试点单位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所列项目,汇集整理反映试点工作情况的实施方案、有关文件、记录、统计表和标准体系文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顺序分类整理、装盒贴签,便于考核时现场查阅。

  同时,制作《考核评估资料汇编》(5套),作为试点建设的重要证明材料。汇编的编制要求见附件4。考核评估后,分别由试点单位、质监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存档。存档材料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

  三、制作幻灯片和宣传片

  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总结的内容,制作图文并茂的试点工作汇报幻灯片(PPT),汇报时间为20分钟。

  有条件的制作试点工作宣传片。宣传片时长约8-10分钟,应突出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试点单位作好试点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质监局标准化处。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于考核评估前组织预考核工作。如不能按期申请考核评估需提交工作情况说明和下一步工作进度安排。

  (二)请各试点业务指导单位加强对试点考核评估准备工作指导和检查。

  (三)请市标研院、北京标准化协会配合市质监局做好试点项目预考核工作。

 

  附件: 1.第二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清单
      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
      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4.《考核评估资料汇编》编制要求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3日

  (联系人:马睿彤;联系电话:5752010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