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庞微,副巡视员、北京群众艺术馆馆长马文同志出席2017年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

24.08.2017  09:20

  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经局主要领导批准,8月21日至23日,市文化局在门头沟龙泉宾馆,组织开展2017年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市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本次培训班是市文化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举措,对增强全市依法行政、依法治文、依法兴文的意识,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庞微,副巡视员、北京群众艺术馆馆长马文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动员和结业讲话。
  本次培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权威解读。培训班邀请《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起草小组组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同志讲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背景和内容》,邀请文化部公共文化司领导介绍贯彻落实保障法工作安排,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杨乘虎为学员详细解读条文。这些专家都是全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权威学者,通过授课,使学员准确掌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核心要义,对于下一步做好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系统学习。在内容设置上,不仅介绍立法背景和内容,还学习20项基本公共文化保障制度;不仅从宏观层面学习,而且还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具体条文进行详细解读;不仅有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而且还请文化部公共文化司领导对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部署和安排进行介绍。这些课程的设置,形成了立体式、系统性的学习,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让受训人员印象深刻。
  三是全员培训。本次北京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受训对象来自各区文化委员会主任、主管文化工作的副主任、文化科长、文化馆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主任,首都图书馆、北京群众艺术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公共文化的同志,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中,还提出要求,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到各区文化委员会、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首都图书馆、北京群艺馆的学习任务中,实现学习宣传贯彻的全覆盖,这对于树立法治思想,强化法制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深入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学以致用。本次培训,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使市、区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管理机构,深化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在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中,如何开展工作,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责任,如何做好服务保障。《关于实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解读,契合当前全市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保护利用工作,对于各单位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培训内容实用性很强,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局公共文化处事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