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距小区大门不得超50米
站台距离居住小区大门要小于50米,公交枢纽站和首末站的站台标志周边至少1米内不应有广告,距站台两端15米范围内不应设报刊亭、早餐车等。昨天记者了解到,由市交通委组织制定的本市地方标准《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正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这两部地方标准提出,利用外侧分隔带设置的站台和岛式站台宽度都不应小于2.5米。站台的人均面积不宜小于0.7平方米。距站台两端1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报刊亭、公用电话亭、邮筒(箱)、早餐车、信息亭、活动厕所、变电箱等设施。
站台标志不应与广告混合设置。公共汽电车枢纽站和首末站中标志设置位置的周边至少1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广告。
与以前车站设置不同,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候车亭顶棚应明示当前站站名和线路名,并应确保乘客在20米处能够识别。即在候车亭顶部,靠车辆停靠位一侧、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的两侧设置当前站站名标志和线路索引标志。
有条件的站台宜设置本站站名的语音提示或盲文标识,或采用恰当的信息推送手段,如二维码向乘客提供公共汽电车到站预报服务。
《站台规范》中还对站台设置的距离提出明确要求,包括距火车站广场的行人出入口近端应在25米至100米之间;距影剧院、展览馆、游乐场的行人出入口近端应在25米至50米之间;距地铁站出入口应在15米至50米之间;距居住小区行人出入口应在10米至50米之间。
为了避免车辆进站“排长龙”,《站台规范》还提出,一个站台的停靠位不应超过2个,每个停靠位长20米。每个站台,停靠标准公交车线路数不宜超过6条;停靠大型公交车、铰接车线路数不宜超过3条,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4条。线路数超过规定时,可分站台布设,站台间距不宜小于25米,站台总数不宜超过3个。
目前,两部标准正在网上征集意见,市民可于2015年1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市质监局。传真:64284273,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金可)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