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距小区出入口不超50米

13.10.2015  18:45

  《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征求意见 应设电子站牌显示到站信息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日在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可于11月8日前反馈建议和意见。《规范》规定,公交站台距离小区出入口、地铁站出入口等不应大于50米。

  《规范》规定,站台边缘距客流密集区的距离上,包括距火车站广场的行人出入口近端不应小于25米、不应大于100米;距影剧院、展览馆、游乐场的行人出入口近端不应小于25米、不应大于50米;距地铁站出入口不应小于15米、不应大于50米;距居住小区行人出入口不应小于10米、不应大于50米。

  此外,公交站台可与出租车停靠站相邻设置;公交站台位置靠近交叉口,且二者间距不应小于30米;交叉口公共汽电车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不得大于200米。

  《规范》规定,站台应设置电子站牌,向乘客显示下一班车到达本站的时间;电子站牌刷新周期不宜小于20秒、不宜大于60秒,且不应设置广告。

  有候车亭的站台,电子站牌应结合候车亭顶篷悬挂设置,其方向应与道路垂直,与站台地面的净空不应小于2.2米。没有候车亭的站台,电子站牌宜设置在站牌顶端或单独设置。

  《规范》中显示,公交站台根据设施配置不同,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不管哪一类站台,电子站牌、照明设施、街区导向标识都应该设置。

  此外,每个站台应至少设置1个废物箱,且不应影响乘客等候和集散。距站台两端1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报刊亭、公用电话亭、邮筒(箱)、早餐车等。

  为防止站台公交车“排长龙”,《规范》还规定,每个站台停靠标准公交车线路数不宜超过6条;停靠大型公交车、铰接车线路数不宜超过3条,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4条;站台的人均面积不宜小于0.7平方米。

  来源:北京晨报 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