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6.09.2014 21:18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北京高院提出,要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管领导、相关人员出庭应诉全覆盖。对争议和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对其他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管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出庭应诉,切实杜绝告官不见官、简单将行政案件全权委托律师出庭应诉“一托了之”的现象。
为此,北京高院将进一步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程序,对于确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法院行政庭将于开庭7日前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书和建议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一般要进行网络视频直播。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院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后仍未出庭应诉的,相关法院及时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2013年,专门制定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西城、平谷、密云、怀柔、门头沟、通州、顺义等区县也都出台了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对辖区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北京市法院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涵盖了市、区县、乡镇三个层级,主要集中在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乡镇政府等多个领域,行政机关全部或者部分委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的约占审理案件总数的99%以上。其中,平谷区法院探索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进、司法行政联动”的“平谷路径”,促使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三年来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18件,出庭应诉率达到60%。曾于2011年开创全市区长出庭先河的时任平谷区区长、现任平谷区区委书记张吉福表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本机关执法情况的好机会。带头上法庭,让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利于塑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维护政府的权威。
北京高院副院长吴在存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助推器”,更是延伸审判职能,推动行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好抓手”,抓住了领导干部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对于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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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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