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20.03.2019  23:01

  根据昨天发布的《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本市将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招收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教育情怀的学生,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

  根据实施办法,本市将全面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把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的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委托相关院校培养师范生等纳入公费师范生政策范围。同时,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奖助力度,提高全日制在读教育硕士的补助标准,多种途径吸引优质生源。市教委介绍,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考核环节,考查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招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本市还将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本市将多种方式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通过支持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提升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层次。同时,未来还将积极争取增加一批教育硕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支持一批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大专及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相关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在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方面,本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鼓励高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

  本市还将探索建设由市、区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此外,意见还明确,本市将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享师资,允许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推进高校与中小学教师、企业人员双向交流。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牛伟坤)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