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的通知

15.11.2016  23:34

农机管〔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有关部署,“十三五”期间全国要建成500个左右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今年,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机〔2016〕22号),并公布了首批28个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名单。

为了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请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参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结合辖区内各县农机化发展的现有基础、工作推进力度和发展趋势等情况,统筹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五”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名单和年度安排,并填写《“十三五”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基本信息表》(附件)。以上具体县名单及创建年度计划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安排参考,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请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十三五”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基本信息表》于11月30日前,传真至我司生产管理处,电话010—59193308; 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附件: 省(区、市)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初步创建计划基本情况表.doc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