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适用全流程速裁程序审结两起犯罪案件

12.06.2017  12:21
  2017年6月8日下午,海淀法院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新设立的刑事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非法出售发票案、危险驾驶案两起刑事案件。该2起案件从查获犯罪嫌疑人到法庭审判结束,分别用时48小时,40小时。这是海淀区积极贯彻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公检法司四机关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做出的新的重要尝试。

  海淀执法办案中心自2015年10月投入运行后,海淀分局各办案单位分散办理的刑事案件全部统一集中到办案中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被立即送到这里接受讯问,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化程度高。今年2月份,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办公区,充分利用刑诉法规定的24小时拘传时间和拘留后24小时送看时间,大幅度压缩案件流转时间,目前已初步实现了48小时全流程流转的设计目标。

  以审结的其中一起危险驾驶案为例。犯罪嫌疑人樊某某于2017年6月6日22时被传唤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侦查人员随即进行犯罪嫌疑人、证人笔录制作,酒精检验等证据收集工作。该案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樊某某承认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民警查获,在征得樊某某同意后,公安机关决定启用速裁程序办理,并为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到办案中心为樊某某提供了法律帮助。检察院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该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意见,避免了重复性审查。6月7日18时,公安机关完成该案的侦查工作并将该案移送给检察院驻办案中心的办案人员。6月8日9时,派驻的检察官对樊某某进行了正式讯问,并在樊某某及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就量刑建议交换了意见,樊某某同意量刑建议后签署了具结书。检察院立即对该案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办案人员。法院书记官室向樊某某送达起诉书并审查相关诉讼文件后,通知值班法官于14时00分在速裁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值班法官主要审查了被告人樊某某获得法律帮助的情况,征求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适当听取了被告人供述并审查了必要的证据,确认樊某某认罪的自愿性,询问了控辩双方量刑协商情况。庭审持续15分钟,该案顺利审结并当庭宣判。为快速生成文件,该2起案件的起诉书和判决书都实现了表格化。

  48小时内走完刑事诉讼全部流程,进一步体现了海淀区刑事速裁程序的“全流程简化”理念,公安机关对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即时启动,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律师全程法律帮助并参与量刑协商,值班法官轮流审理速裁案件,都大大加快了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的流转速度,大幅度缩短了被告人的审前羁押期限,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及时审判的权利。 责任编辑:赵思源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