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广泛组织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日” 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体育总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市级协会:
今年8月8日是第七个全国“全民健身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及《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5〕10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开展“三大球”项目群众性比赛活动为重点,以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组织、体育社团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优势和作用,整合资源,打造品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影响力与号召力,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发市民的健身热情,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
组织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日”活动,一要坚持突出主题,围绕庆祝“全民健身日”、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以及支持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精心策划开展系列健身活动;二要坚持面向基层、小型多样、公益惠民,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健身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三要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以“三大球”为主的群众健身活动;四要将组织活动与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相结合,动员和支持各类人群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五要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加大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六要厉行节约、崇尚简朴、务求实效,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三、活动主题、宣传口号
(一)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宣传口号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每天锻炼一小时,天天都是健身日”、“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全面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弘扬奥运精神,享受健康生活”等。
各区县、各协会可以结合实际,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四、活动时间
2015年8月8日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各区县、各协会可以结合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体育节”等形式,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范围。
五、活动内容
(一)全国示范性主题活动
活动采取北京开设主会场,全国各地分会场联动的形式。体育总局举办的主会场活动拟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
(二)市级全民健身系列活动
根据本年度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本市将结合北京市第十届全民健身体育节系列活动安排,在7月至9月期间组织开展第九届“和谐杯”乒乓球比赛、第七届体育大会等市级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活动,广泛动员街道、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质促进项目趣味运动会。
(三)各区县、各协会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组织举办好“全民健身日”活动
1.在“全民健身日”期间广泛组织开展因地制宜、就近就便,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体质测试、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活动中,广泛使用和传播全民健身主题歌曲,宣传全民健身理念,弘扬全民健身精神和文化内涵。活动组织注重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和行业体协、老年人体协、农民体协、各类健身俱乐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组织举办各种健身活动。
2.发挥体育专项协会的作用,以“三大球”项目为突破,广泛开展“三大球”特别是以群众性足球活动为重点的系列健身活动,带动本市“三大球”项目进一步发展。对《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提到的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射击射箭、马术、航空、极限运动等项目加大力度开展。同时,以支持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开展冰球、花样滑冰等北京市传统冰上项目活动,推动冰雪运动项目的普及和发展。
3.在“全民健身日”当天,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合理安排开放时间,采取预约登记等方式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学校、经营性健身场所和其它各类体育设施结合实际情况,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市体育局将通过网站等媒体统一公示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各区县应提前将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情况(开放场所、时段和项目等)在辖区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吸引更多群众参加健身活动。
4.发挥各区县体育志愿者协会、各市级协会志愿服务队的作用,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市民宣讲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机制。
5.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等传媒方式,宣传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情况。深入基层,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区县、各协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公益惠民健身服务举措,以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各协会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收集和汇总活动相关素材,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区县、各协会要切实加强活动的安全组织和管理,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七、报送材料
请各区县体育局、各市级协会按照全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安排和具体要求,于8月3日(星期一)前将《“全民健身日”期间系列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分别报送市社体中心、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将《“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体育局群体处:董遇 872448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社体中心:邓潇 630146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侯鹏程 8724488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