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成立

07.11.2014  14:02
  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职。

  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内设4个审判庭,技术调查室和法警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范围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专属管辖第一审授权确权类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国务院部门授权确权类裁定或者决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有关的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将审理当事人对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突出主审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中主审法官实行员额制,首批选任法官22名,4人被任命为庭长,18人通过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的考核选拔,从北京三级法院经验丰富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中遴选产生,平均年龄 40.2岁,91%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限平均为10年,近五年人均承办案件数为438.5件,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和审判能力较为突出。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将设置司法行政人员15名,司法辅助人员51名。司法辅助人员中专门设置了法官助理和技术调查官,分别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和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法院,是首都率先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实现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这一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阶段性成果,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的客观要求,更是司法体制改革向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所迈出的关键性一步。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作出了规划、提供了依据。

  据介绍,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起步较早,1993年,北京法院即在全国率先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础较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判经验,培养了一支高素质审判队伍。在成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前,全市三个中级法院均设有知识产权庭,今年1-10月份,三个中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1541件,其中90%以上为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决定或者裁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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