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

20.03.2015  20:45

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农办科〔2015〕6号)要求,2015年农业部和共青团中央将依据《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展最后一批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共同组织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农学会承担。

  北京市农业局负责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对象

  由各级人民政府和涉农科研、教育、推广、科普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独办、合办的现代农业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园区、科研基地、教学基地、技术试验基地、生产示范场站、科普场馆(所)、农业休闲观光基地以及相关的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均可自愿申报科普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申报科普示范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以公益性为主,积极开展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农业科普宣传教育和科技示范活动;

  (三)农业科普教育和科技示范等工作任务与职责明确,机构健全,并配有3名以上专职科普工作人员;

  (四)具有固定场所及一定规模,农业科普教育和科技示范的主要设施及配套设备较完善;

  (五)农业科普教育和科技示范工作经费有基本保障;

  (六)农业科普教育功能和科技成果示范作用显著,在社会上有良好影响。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办法”要求,提出申请并填报《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于2015年3月31日(周二)前报送北京市农业局科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北京市农业局将根据“办法”对各单位的申报进行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委托中国农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基地并对外公布。

  五、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电    话:59193003      联系人:王    馨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电    话:85212455      联系人:王    素

  2.承办单位:

  中国农学会

  电    话:59194173      联系人:廖丹凤

  3.北京市农业局

  电    话:82031950      联系人:张猛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邮    编:100029

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