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脱贫攻坚奖首次设立开始公示

27.09.2016  15:42
   中国绿色时报9月27日报道(记者 周继鹏)  9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有关情况,这标志着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建立。
  “十三五”脱贫攻坚期间,每年将开展一次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这一奖项从今年开始正式启动,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4个奖项,每个奖项最终表彰名额不超过10名。
  “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主要表彰对象是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和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先进典型。“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认真履职尽责,出色完成扶贫任务的扶贫先进典型。“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扶贫济困、帮扶效果显著的扶贫先进典型。“创新奖”从推动扶贫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扶贫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中,创新扶贫理论,改革方式方法,取得重要成果成效的先进典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各地、各方面共受理汇总了1100多份推荐材料,经过逐级审核和筛选,共有322份建议人选材料进入初次评审。初次评审工作于9月18日-20日在北京进行,评选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基层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和社会组织代表61人组成,评选出60名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名单于9月22日向社会公示,并启动网络投票,公示和投票截止时间为9月27日11时。
  公示结束后将进行综合复评,以网络投票占40%的权重、评选委员会委员投票占60%的权重计算支持率,最终评选出40名以内获奖人选,表彰颁奖活动将在今年扶贫日期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