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加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正式启动

04.06.2015  09:31

  5月29日,在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召开了北京市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会议。北京市文化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处长、市评估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海燕,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主任、市评估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雁军等领导和各区县文委、文化馆馆长及相关负责评估具体工作的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全面部署了北京市参加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并对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进行了详细介绍。
  市文化局公共文化处黄海燕作了动员讲话,她说,市文化局对这次评估工作非常重视,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落实文化部2015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动员全市的文化馆以严谨认真的精神完成这次评估定级。评估只是手段,文化馆要抓住机会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促进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给文化馆工作更大的关注和支持,以更好地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发展中的作用。
  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陈雁军主任介绍了北京市参加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评估工作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保证各文化馆参加此次评估定级。三是评估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四是评估工作中要精心准备、严格执行。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和引领文化馆工作和文化馆事业发展走向更加规范的道路,提高文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中树立文化馆行业全新的形象。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冯守仁同志对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标准作了详细的解读;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负责人对评估定级软件系统的具体应用进行讲解;各区县文化馆针对评估标准及各馆具体情况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为了指导此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市文化局成立了以庞微副局长为组长、各区县文委主管主任和文化馆长为成员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北京市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办公室,并成立了专家评估小组。在各文化馆自评的基础上,6月开始赴各文化馆现场进行评估。(局公共文化事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