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入住项目管理情况调查工作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部署,2016年度财政专项《保障性住房入住项目管理情况调查》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专项工作顺利完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按照市财政对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的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技术要求编制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入住项目管理情况调查》
二、比选项目内容
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大规模竣工交用,保障房性住房工作已从建设阶段向管理阶段转变。为加强保障房入住后的各项管理工作,2013、2014我们开展了“保障性住房项目使用情况调查”,对保障性住房入住后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2015年从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物业企业服务和居民满意度调查三方面对已入住的公租房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综合性测评。汲取过往经验,我们计划2016年继续开展保障房运营管理情况和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比选内容分为两部分,由两个主体承担:
比选内容一: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考评工作
1.组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家、物业服务领域专家对入住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和受托物业企业物业服务现状进行现场检查、测评;2.明确项目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3.小区综合情况的考核和评比;4.与前几年调查结果对比情况分析;5.专家评审;6.调查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比选内容二: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
1.通过“互联网+现场”及大数据分析方式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2.小区综合情况的考核和评比;3.与前几年调查结果对比情况分析;4.专家评审;5.调查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比选内容一:承担公租房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考评工作的机构,应为行业协会等专业组织,拥有专家队伍资源。
比选内容二:承担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机构,应为社会专业调查机构或科研院所,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2、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考评工作项目负责人为公租房运营及物业领域专业管理人才。居民满意度调查工作负责人应为调查统计类专业人才。
3、具有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的经验。
4、参与过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的优先。
四、报送材料
报名比选内容一与报名比选内容二的参选单位,应分别按照要求保送材料,并在材料中注明: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3月22日下午17:00。
五、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 评选标准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 定选原则: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无法进行后续评审。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备选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业务相关处室1名,住房保障专家4名。专家的聘请遵从现行法律、法规确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孔令君 66411038-819 66411570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西座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附件:附表1 居民满意度调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docx
附件:附表2 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考评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