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组织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05.03.2015  17:43

2014年5月,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提出了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新修订的《细则》将发展党员过程明确地分为了5个阶段,分别是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并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现场

2月28日至3月1日,北京大学党校、党委组织部对第22期学生党性教育读书班和第7期教职工党性教育读书班的482名发展对象进行了集中培训。按照新《细则》的要求,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学校发展对象的实际,邀请专家学者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性修养、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进行了深入讲解,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2月28日上午,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宋福范教授为学员们作了题为“管党治党的总规矩——解读十八大党章”的专题报告,带领广大学员从党章的地位、功能等方面学习党的章程,深入解读党的宗旨,从组织规律与党章逻辑、时代变化与党章内容及十八大新党章之灵魂三个方面探讨了党章的逻辑性与时代性,并希望学员增强组织观念,坚定党的领导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2月28日下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翔海教授为学员们带来了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党性修养”的报告。他从多个角度,结合文化的主线和特性,带领学员们厘清了价值、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概念,并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梳理了其提出过程。随后,李翔海结合历史与现实,生动地讲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并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李翔海希望学员们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提升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增强自身文化意识、先锋意识、践行意识和信念意识,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3月1日上午,原中央纪委副部级巡视专员戴俭明就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与广大学员分享了自己多年参与纪检工作的经验和心得。他从“党中央坚强领导与人民群众支持拥护相结合”“正风肃纪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结合”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当前惩治腐败的基本情况,并指出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三大特点。最后,戴俭明通过对多个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提出了反腐斗争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即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实践党的宗旨、坚持艰苦奋斗、严守党纪国法、搞好民主监督。

3月1日下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孙熙国教授带领读书班学员共同学习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他首先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阐释“规矩”的基本内涵,同时指出规矩和自由的辩证统一。随后,他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十次对“讲规矩”的重要论述,指出坚守政治规矩的重要性以及学习《准则》的必要性,进而结合原文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准则作了全面而详实的解读。他还勉励各位学员认真学规矩、踏实守规矩,为早日入党做好政治思想准备。

本次集中培训是根据新的党员发展细则对党性教育读书班进行调整后的首次集中培训,改变了以往较为分散的培训模式,培训内容也更具针对性。

编辑:歆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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