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金元浦:激活“文化+”基因

24.03.2016  15:35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最长远的历史底蕴,美学是文化创意发展的理论基础。文化的缺失,审美与艺术的缺失,是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原创缺失的重要原因。

过去几十年,我们专注于以经济为中心,文化似乎可有可无。经过近十年来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文化对于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有极为深刻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当前的形态,面临升级换代,文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上升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文化如水,润物无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行业各个门类都需要“+文化+”。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旅游、电影、动漫、游戏,尤其与科技领域相关的创新成果,都成为重要的GDP支撑力量,并正在向支柱性产业进发。

文化消费缺口巨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现在对供给侧“文化+”重视还不够。“文化+”的缺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文创企业伦理问题和文化走不出去等问题。

“文化+”缺失导致产业伦理问题突出。从全世界来看,文创产业的发展需要一个“航母舰队群”,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现在也形成了一个“准航母舰队群”,即高科技引领的一批企业,主要是BAT、京东、华为、小米、联想等。它们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的前导、引领作用。但与之并不相称的是,产业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相对滞后,出现了一系列道德伦理甚至犯罪问题:如文化产品的诚信问题、涉黄问题、电子诈骗问题、网络谣言问题、盗版泛滥问题、“有毒”信息问题、媒介职业道德失范问题,虚假新闻、新闻敲诈和新闻腐败问题,广告失德问题等,已经相当严重地影响到文创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这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短、市场化与法制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在发展初期忽视人文价值所致。另一方面,世界创意产业、创意经济的伦理问题中,许多是在全球新技术、新媒介、新业态发展中产生的共同的新问题,迫切需要各国共同面对、共同解决。但就目前来说,归根结底还是“文化+”的缺失导致的问题。

“文化+”的缺失,一方面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失落,另一方面也因为没有核心内容导致文化走不出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我国有一千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相当多的传统文化瑰宝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中逐渐走向消亡。我们需要对这些民族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通过产业化运营的方式来保护和开发。我国在文化产业领域还要进一步开放,进一步让中国真正优秀的文化产品走出去,科技先行、资本先行固然有效,而文化先行才是一场文明沟通、灵魂交会的大工程。我国文化产品缺少独具特色的美学与艺术韵味,创造不出在国际上有竞争力、体现中华文化深厚底蕴的产品,这是亟须改变的。

具体来看,如果说“互联网+”是以技术创新为主的跨越边界的产业融合的话,“文化+”则是在相关事业和产业经济中注入文化元素。“文化+”将呈现千姿百态、绚丽多样的文化新形态,并在与“互联网+”的相互融合中展现创客时代的无限多样性,并接受市场和社会的检验。文化将像水一样,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胞中。

目前阶段,“文化+”的内容包含:文化+信息、文化+建筑、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生态建设、文化+城市发展、文化+养生康体等多种正在运行的文化发展形态。当然“文化+”一定是在“互联网—科技+”的协同运营中展开的。

文化与科技的交融,是“文化+”最重要的内容。文化+科技,或科技+文化,二者的高度融合,将成为文化科技整个产业链未来发展持久的动力源。这个产业链为:原创为王(创意创新)——内容为王(科技文化一体创作的新内容)——传播与渠道为王(新渠道、新方式、新形态)——营销交易为王(电商、无线、移动营销、物联、车联)——体验消费为王(新感觉、新体验、新消费方式、新消费群体、新消费习惯)。

总体来看,今天的“互联网+”不再仅仅是过去互联网思维的理论概念,而是由思维进入到实践领域,“互联网+”由一种观念创新、理论跨越进入到文化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实践之中。“双创”概念,是中国式的“创客”发展模式,着力点在政府和市场的双向结合,将激发全民族的创造性力量。与“互联网+”和创客空间相应的是“文化+”。它们的合体将成为整个产业链发展持久的动力源。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原文链接:

[光明日报] 金元浦:激活“文化+”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