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陈先达:衡量观念更新的尺度不能模糊
观念是变化的。在社会发展中,先进的观念往往是引领变革的思想前导,而僵化保守的观念则是阻碍社会前进的思想绊脚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我们必须反对陈旧落后的过时观念,防止它们在价值观念要更新的口号下复活。
要区分先进观念和陈旧观念必须有个标准,从价值观念说,这就是衡量观念更新的价值尺度。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有利于坚持、巩固和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衡量观念更新的最高价值尺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陈旧的思想会花样翻新,会提出种种新的论据,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衡量观念更新的正确价值标准,就能有效防止由观念更新尺度问题带来的混乱。
个人主义并非新观念
个人主义是一种历史最为久远、对社会影响至深的观念,但它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才取得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我们国家,赤裸裸地宣传个人主义的人不多,但由于个人主义与个人、个人利益、个人的主动性能动性的积极发挥纠缠不清,理论界限不明,当代个人主义观念的鼓吹者,往往掩盖个人主义的利己本质,把它说成是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和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从而使个人主义获得合理性。他们强调个人主义是一种高尚品德,是西方启蒙主义对人类最大的贡献,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则是专制主义,是在压制和否定个人利益、否定个性、否定个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所谓第二次“新启蒙”,所谓“人的觉醒”,都是以倡导所谓积极的、健康的个人主义的“新观念”,把集体主义说成是落后于现实的陈旧观念。通过对集体主义观念污名化,为倡导个人主义开路。
其实,个人与个人主义并无必然联系。个人,是人的一种自然存在方式。有个人就有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是个人维护个人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个人利益并非个人主义,只有把个人利益当成唯一的、当成马克思所说的个人脚上的鸡眼,任何人都碰不得踩不得的东西,只知有个人利益而不知有他人利益,才是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并非新观念。个人主义是一种人生观,是私有制的产物,虽然由来久矣,但不是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恩格斯说,为了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
个人主义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是矛盾的,它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起的是破坏瓦解的作用。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能建立在个人主义思想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应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要反对个人主义,提倡集体主义,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
有人说,如果个人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起到不利于社会的作用,那在资本主义社会岂不是也可以起到破坏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作用吗?这是一种糊涂观念。每种社会制度都有维护这一社会制度的主导价值观念,这是由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主义会起到使个人与资本主义社会一体化和认同的作用。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定要端正人生价值观导向,大力提倡集体主义,反对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众志才能成城,而伟大的社会主义万里大堤,可能溃于个人主义泛滥成灾的个人主义思想蚁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倡导集体主义并不矛盾
有人说,既要发展市场经济,允许私人经营和个体经营,又在价值导向上大力宣传集体主义、宣传奉献,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我说,这要作具体分析。
如果把集体主义原则、无私奉献的原则当成现行的市场经济的指导政策,当然是矛盾的。不能违背价值规律,不能用道德原则来捆绑市场规律。发展市场经济就要提倡竞争,优胜劣汰,允许并购、破产;贯彻按劳分配,不能搞大锅饭的绝对平均主义;提倡多种经济同时发展,就要允许私人经济、个体经济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可是,在道德领域、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又要提倡无私奉献、提倡为人民服务、提倡集体主义。
有人说,这不是“两张皮”吗?要说“两张皮”,也算“两张皮”。因为这是两个领域:一个是经济领域,一个是道德领域。马克思也承认这是两个领域,有各自不同的尺度和标准。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每一个领域都用不同的和相反的尺度来衡量。如果把道德原则当成经济原则,都贱卖贵买,买一送三,亏本经营,那还搞什么商品生产呢!搞商品生产当然要核算、要盈利、要赚钱。可是在道德领域,都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还讲什么理想、道德呢!一个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一个是个人的道德自律。不能把经济政策允许和合法的东西当成道德原则,不能在人与人之间的一切交往中提倡等价交换。
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它们又不是毫无关系的“两张皮”。我们之所以提倡集体主义、无私奉献,是因为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尽管在经济领域中按经济规律办事,但在意识形态中却应提倡比现实更高的东西,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集体主义作为一种精神应该提倡,作为一种价值导向、目标、理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以结合的。否则,我们的市场经济者都是一群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之辈,这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肯定是搞不好的。在混乱的道德环境下,不可能有成熟有序的市场经济。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要讲究这个道,这个道就是“为人民服务”。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来保障人民的供给和需要,既满足了需要又赚了钱,发展了企业。如果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坑蒙拐骗,则既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西方有些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把私有制说成是通向解放之路,而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说成是通向奴役之路,就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理解公有制的本质、不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之间的辩证关系。
观念更新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导向
我们不能抽象地提倡价值观念的更新,因为一切陈旧的思想观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都可能以新的姿态出现。新瓶旧酒,具有欺骗性。
观念更新,是社会发展的规律。社会发展中就包括观念更新。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形态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在变。例如,由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以崇拜权力、崇拜门第出身为主要内容的封建宗法观念,转变为崇拜金钱、反对特权的“拜金主义”的观念。至于由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更是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时期:由私有观念变为公有观念、由个人主义变为集体主义、由特权思想变为公仆思想、由个人发财变为共同富裕、由崇拜金钱到推崇贡献等。这种变革,是朝着科学的、民主的、进步的方向变革,是适应历史进步方向的变革。
可是,近些年有的人鼓吹的所谓观念变革,却正好与此相反——由集体主义变到个人主义,由马克思主义变到西方资产阶级理论。他们用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作为观念变革的尺度,用西方的价值观、政治观、人权观取代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政治观、人权观。他们鼓吹以自我为中心,反对人民中心论。他们认为这些都是新观念,实际上这不是观念更新、观念变革,而是观念复旧。因此,我们反对抽象地鼓吹观念更新,反对在观念更新口号下复活陈旧的东西。不弄清楚观念更新的价值尺度,就可能陷入以旧为新的理论误区,把沉渣泛起当成符合历史进步的新思潮。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一级教授,本文发表于《北京日报》8月28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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