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在全市所有区县中率先完成临时救助制度的修改完善

19.11.2015  12:00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救急难”方面的积极作用,丰台区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对本区现行《临时救助制度》进行调整、细化,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区区情,并采取座谈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社会救助相关委办局、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21个街乡镇征求意见,做到程序严谨、内容科学。《通知》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工作总体要求,对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方式和标准、申请受理途径、审核审批程序、资金预算渠道、工作保障措施进行了说明。调整后的临时救助政策具备四个特点:一是兜底线、保基本的功能更为增强,工作重心集中在解决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二是救助人群范围得到扩大,打破户籍限制,将常住外地人口纳入其中。三是救助方式更为多元,利用区救助管理站、慈善超市以及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等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多样的救助服务。四是救助程序体现救急原则,建立了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合作机制以及救助绿色通道,先行救助机制。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