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建筑须配充电停车位 居住区18%车位停放电动车

01.06.2015  12:22
  原标题:新建建筑须配充电停车位 居住区18%车位停放电动车

  从6月1日开始,纯电动汽车将不再限行,但如何在小区、单位和路边充电的问题,仍旧让一些有兴趣购买电动车的市民存在隐忧。

  市规划委5月31日发布,本市已经开始编制《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程》,预计2015年年底前将正式发布。据了解,今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都要为充电停车区(位)预留充电桩接口,其中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据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特斯拉等进口车之外,本市新能源小客车目前已达到4000余辆。2014年,全市已经在车主个人停车位上建成约2200根随车自用充电桩;本市还建成了约1500根社会公用充电桩,半数以上布局在四环路以内,平均服务半径为5公里。2015年,本市计划新建充电桩2000根,达到六环内公用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水平。

  但这个数据,距离2017年的目标还很遥远。按照“首都蓝天行动”专项任务目标,到2017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20万辆。“其中私家电动车将达到17万辆”。《规程》编写人之一、市规划院相关负责人说,要满足如此大体量的私家车充电,本市充电桩将“加密”布局。

  在私家电动车“一车一桩”的基础上,《规程》明确,居住建筑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另外,《规程》针对新建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拟提出15%至25%的充电停车位的配建指标。

  新建公共停车场、P+R停车场、大型加油站、高速路服务区中也将建设部分充电车位和充电桩。(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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