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百姓的主心骨”
2019年7月2日,魏长朋收到了石景山区某小区业主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道“日现清辉 伏案垂眸 浩然正气 两袖清风”,感谢他对于案件十五年锲而不舍的付出和努力。这是一起跨越十五年的案件,从一开始的终本案件,到后来的顺利解决,连申请执行人都没有想到能够解决的“死案”,经过魏长朋十五年的努力和付出终于顺利执结。
而这起案件只是他二十多年执行生涯中几千件案件中的一件。在二十多年的执行生涯中,魏长朋执结过无数案件,也与形色色的当事人“交锋”过,而每每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时,他就更为上心,每一件都会当成急案来办,每一件都不会放弃,他常说“当百姓遇到困难时,法院就成为了维护他们权益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执行工作更是这样,我一定得做他们的主心骨。”
跨越十五年的执着
申请执行人寇某平与被执行人北京某电器销售中心于2007年4月26日达成民事调解书,确认北京某电器销售中心与寇某平应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所购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但北京某电器销售中心一直拒绝履行,房屋未能完成过户手续。而和寇某平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同小区的100多名住户。
中国人历来有房子情结,自古就把房子当成安身立命的根本。“当初我们是用了一辈子的积蓄,还要跟亲戚朋友借钱才买了这套房子,现在房子不能过户到我们自己的名下,这些年的辛苦都是要打水漂了吗?”对于自家房子一直不能过户,寇某平及100多名申请执行人焦急万分,多年来不断与北京某电器销售中心沟通,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最终,在2008年向石景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魏长朋就是案件的承办人。
“这个案子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申请执行人伤心和愤怒的眼神,房子在百姓的心里是头等大事,老百姓攒一辈子钱可能才能买一套房子,哪怕有再大困难我也一定不放弃,一定得给住户们把问题解决了。”魏长朋法官暗下了决心。
然而,困难远比想象中还要多,经调查发现北京某电器销售中心因为拖欠银行贷款,所购房屋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住建委没有办法为住户们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案件不能实际执结。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住户们着急,魏长朋比他们更急。从那以后,只要一有空他就会跑到各个单位去协调沟通,寻找可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而这一跑就是十五年,在这期间,魏长朋跑遍了相关的银行、法院、住建委、业委会和住户100多次,行程2000多公里,作调查谈话笔录30余份,无论是数九寒天还是雨雪冰霜,只要一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魏长朋都会立刻出发去调查和沟通,从不懈怠。
2019年,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查封的房屋终于解封,魏长朋立刻将案件恢复执行,为几户各方手续均已办妥、费用均已交清的住户申请办理了过户手续,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了困扰心中多年的难题。“看到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悬了十几年的心终于踏实了,沿着这样的思路继续努力,相信所有住户的问题都能够解决,我有信心!”魏长朋笑着说。
住户们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联名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无论如何都难以表达我们的谢意,感激魏法官十五年的锲而不舍,解决了我实际的困难,让我实现了我的权益!我们从心里真正感受到在人民法官的使命中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无私奉献精神,真正体味到人民法官的神圣和伟大!”
“执行工作就要勇于吃苦,敢于碰硬”
面对百姓们无限温情的魏长朋在面对“老赖”的时候却绝不心慈手软,依靠多年勇于吃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运用丰富的执行经验、执行本领,成功化解了很多“骨头案”,让“老赖”无处藏身,让法律的权威得到彰显。
在某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与衡阳某公司的借款合同案中,被执行公司拖欠当地银行3000万元贷款,部分财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魏长朋意识到,这又是一起难啃的“骨头案”。
接到该案后,魏长朋和助理制定了执行工作方案,分析了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对策后连夜出发前往衡阳。坐火车到长沙再乘坐近4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衡阳,顾不上吃饭和休息,立刻赶往被执行公司的财务室,要求对财务帐目进行全面调查。
果不其然,财务人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们经理不在,我不知道公司账目的具体情况”“我们公司效益不好,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
面对这种情况,魏长朋一方面控制了财务室,防止财务人员转移帐目,另一方面又对财务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如果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其行为很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对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隐瞒不报,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你可要想清楚,一定如实回答。”在魏长朋严肃又不失诚恳地说服下,该公司的财务人员终于出示了财务帐目。经过查账,发现该公司在长沙某银行中尚有一笔200余万元的存款。
这一重大线索的发现使该案的执行工作柳暗花明,但魏长朋意识到,财务人员提供了这个线索是迫于形势所逼,不排除私下转移这笔款项的可能性。魏长朋马上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责令其不得转移该笔资金。这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钟了,为了避免出现意外,魏长朋和助理驱车300多公里连夜赶到长沙,第二天一清早,来到银行柜台查询,却听到了最不愿意听到的消息,“这笔款项已经在昨天下午4点30分被全部提走”银行人员答复说,而取走这笔款项的正是被执行公司。
眼看着执行到手的款项又落了空,魏长朋焦急万分,而多年的执行经验告诉他:转移案款如此迅速,这其中一定有问题,“我仔细审查汇票申请单,发现单据上面既没有汇入行,也没有银行帐号,我意识到这是当事人串通银行对抗法院执行,但他们使用的手段非常高明,追回这笔款项难度很大。”魏长朋说。
再难的题也总会有解决的办法,魏长朋更加坚定决心一定要将这笔款项查个水落石出。他和助理马不停蹄地先后到工商部门、银行去调查该公司的办公地址、银行帐号等资料,依据资料找到该公司的开户行进行调查,发现公司帐户已经一年多没有资金往来。随即魏长朋又来到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对财务人员进行询问,财务人员编造的种种谎话均被魏长朋一一识破,在法律的威慑下,财务人员最终承认该公司只是办理了汇票申请,并没有实际拿到200万元的银行汇票,这笔款项仍被银行控制。几天后,上述款项终于一分不少地划转到了法院指定的帐户上。申请人深有感触地说:“像魏法官这样经验丰富、勇于吃苦、敢于碰硬的法官真是少见,魏法官真是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不能让当事人失望而归”
“感谢法院的帮助以及国家的救助,谢谢魏法官,这笔救助金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救了孩子……”2019年,当救助金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母亲手中时,她眼泛泪光,连声道谢。他常说“老百姓来到法院就是要讨个公道,我不能让他们失望而归。”对于执行难案,他总是站在百姓的角度上,想到最多,做到最好。
2016年,曹某与杨某同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学校学生。两人在上体育课期间,曹某在杨某前面慢跑,杨某在曹某身后猛然推了一下曹某,曹某踉跄后倒地受伤。当日,原告曹某由学校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腕外伤,桡骨远端骨骺损伤伴有神经挫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杨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杨某旺、刘某赔偿原告曹某12万余元。杨某家庭无力赔偿,最终,原告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魏长朋法官手里,经过详细调查,魏长朋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境贫,其父母杨某旺、刘某原本在北京务工,现在已经回到河北种地,收入微薄,被告在学校出事后,重回家乡上学,家庭仅靠三亩地为生,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案款,因杨某当时为未成年人,所以其父母杨某旺、刘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魏长朋还了解到,同为未成年人的申请执行人曹某正处于成长发育期,在第一次手术后,由于身体不断成长,只有尽快进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手术才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但曹某父亲因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无法正常打工,仅靠曹某母亲一人打工维持生计,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因此,她每天都会来法院向魏长朋哭诉,看着两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和两个花季少年,魏长朋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下决心一定要想出解决办法。
国家的司法救助制度让魏长朋看到了希望,而这起案件也符合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魏长朋积极为曹某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12万元司法救助金被送到了曹某的手中,魏长朋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司法救助是对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可以帮助当事人走出生活困境,而这才是法律真正的要义和作用。”
“快刀老魏”
魏长朋是个典型的急性子,一刻都闲不住,每天都是手拿卷宗匆匆而行,日程本上安排了满满的调查、谈话。为此,同事们私底下都叫他“快刀老魏”。这不仅是说他接到案件立刻着手执行,果断制定执行计划,从不拖延,更是说他时刻准备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大步向前。
近年来,石景山法院执行局推出了24小时备勤的便民措施,每个执行员的电话都公布于众,无论什么时间,只要是发现了当事人线索的就可以随时与执行人员联系,魏长朋就是这项措施的忠实践行者。正月初一的早上,魏长朋接到了一个当事人的电话,得知多年未见踪影的被执行人终于出现,魏长朋决定立刻去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刚要出门,年幼的孩子攥着魏长朋的衣角说:“爸爸你不是答应要陪我一天的嘛,怎么又要走啊?能不能不走啊?”向来支持魏长朋工作的妻子看到丈夫焦急的表情,赶忙上前安慰孩子,示意魏长朋赶快出发去执行,多年来,家人对自己工作的支持与包容也成为了魏长朋前进的动力和坚强的后盾。
“那天我去现场及时,正好堵住了被执行人,经过几个小时的工作,被执行人和家人共同想办法使这一起积压旧案终于顺利执行”魏长朋法官说。
现在,每逢过年过节给被执行人打电话、查找执行线索成了魏长朋法官的一个习惯,而经常会因为这样的方式找到被执行人,解决多年沉积的“旧案”。
自1996年在北京石景山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魏长朋一直奋战在执行一线,先后执结各类案件5000余件,大部分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每年结案数均居全庭前列。先后荣记三等功5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被授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人民心中的好党员”等荣誉称号。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2011年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而载满荣誉的背后是魏长朋顶风冒雨、废寝忘食的工作。他经常说:“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要对得起信任法院的人民群众,才对得起自己佩带的国徽!”
在魏长朋负责执行工作的二十年间,有很多当事人要求把案件移送到魏长朋手中执行,申请人说:“案子交给魏长朋法官,我的心里就很塌实,钱如果追不回来,那也是法官想尽了一切方法,尽了最大的努力。”这正是印证了那句老话,“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这也激励着他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而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