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准备 精细施策 坚决做好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工作

05.12.2017  23:02
        11月29日,水资源税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市召开。会议听取了扩大试点范围的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税局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动员部署水资源税扩大试点开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孙瑞标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和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等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和宁夏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开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税扩大试点范围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水资源税扩大试点改革顺利实施。
        孙瑞标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准确把握水资源税扩大试点的改革要点,按照税务总局初步确立的水资源税征管模式,切实抓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要抓紧相关税收法规和征管文件制发,及时制定本地区改革试点办法、征管办法等配套文件,向社会公布纳税申报表;要抓实纳税人信息资料移交,尽快完成纳税人信息采集录入,建立水资源税税源数据库,夯实管理基础;要抓细征管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好开征前征管信息系统的初始化,与水利部门共同开发水资源税征管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水资源税管理效率;要抓好水资源税改革宣传培训,加强水资源税法规解读,提高一线征管人员业务素质,为改革试点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宁夏、陕西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税机关和宁夏国税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