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06.11.2015 17:16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分)局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市局相关工作措施抓紧抓好,不折不扣完成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强宣传辅导,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家喻户晓。各区县(分)局在日常宣传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市级和本辖区内的报纸、杂志、电台、网站、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体,持续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的背景意义、政策内容和操作要点,及时更新本单位官方网站“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传专栏、办税服务厅政策宣传栏的政策内容,及时调整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有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重点关注小微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科技人员等创新创业重点群体,进一步提升落实工作的社会认同感。
三、做好全程纳税服务,确保落实工作无死角。一是各区县(分)局要通过系统筛选、清分年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名单,主管税务机关按名单重点宣传辅导,解释小微企业2015年第4季度和2016年汇算清缴政策衔接具体操作规定,保证其知悉政策规定,明白优惠流程,熟悉申报表填写。二是申报期内,各区县(分)局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小微企业申报情况的监测,及时筛查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等异常情况,安排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处理。
四、加强督查和绩效考评,抓好整改工作。各区县(分)局继续按照绩效考评要求,按季度报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强督查和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对贯彻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拖延,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或上报市局,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5〕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决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对税务机关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做好贯彻部署工作
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是当前促进经济企稳回升、改善社会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的持久耐力。今年8月19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把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以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为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各级税务机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高度,把全面抓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继续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列为今年下半年税务系统一项重要工作,统筹谋划、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责任。要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时间表和任务单,明确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任务清单、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家喻户晓
要扎实做好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规定的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扩大宣传声势,引导社会舆论,做实纳税服务。一是税务总局利用中央级主流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大、影响深远的优势,积极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二是各级税务机关要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背景意义、政策内容、操作要点,让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调整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有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培训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发挥12366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的作用,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执行到位。
三、依托信息手段抓重点,确保落实工作无死角
此次调整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软件锁定今年10月1日之前开业经营、年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群体和对象加以贯彻部署。一是省以下税务机关应通过计算机筛选、清分年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名单,主管税务机关按名单重点宣传辅导,解释小微企业今年第4季度和明年汇算清缴衔接具体操作规定,让这部分小微企业知悉政策规定,明白优惠流程,熟悉申报表填写。二是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业务需求,及时完成相关系统升级、测试工作,调整完善管理软件和纳税人端软件,发挥计算机自动识别、政策提示、标准判定、协助算税等功能,提升纳税人用户体验,确保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系统升级测试工作。三是申报期内,各省税务局要继续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申报情况加强监测,及时筛查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等异常情况,安排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对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对其申报纳税和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要进行计算机审核校验,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四、开展督查和绩效考评,切实抓好整改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今年税务系统“一号督查”事项,小微企业所得税扩大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增加了税务机关工作量。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系统上下绷紧督查和绩效考评之弦不放松,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对于贯彻实施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拖延,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纳税人反映问题集中、第三方社会评估问题严重的省市,税务总局将重点督查,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9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6.11.2015 17:16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 并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
习近平致信祝贺
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强调法院网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成立40周年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成立40周年强调
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