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7.12.2015  16:49

赣农机综﹝2015﹞69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严防死守,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农机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好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冬春季节,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和走亲访友、赶集、聚会增多,是拖拉机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并抓好落实,集中精力抓好重要时期的农机安全生产。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执法检查,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针对冬季和“两节”期间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查隐患,堵漏洞,降事故,保安全。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垦区、砖瓦厂、采石场、重点工程项目等农机作业密集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带病运输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农机安全督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为确保今年冬季和“双节”期间我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12月中下旬,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有关市、县(区)就以下工作进行督查。一是冬季和元旦、春节前农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水平;三是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情况;四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六是农业机械事故报送情况;七是农机培训驾驶学校运行情况。

各设区市农机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各督查组根据以上内容逐项督查,并按要求填写《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督查报告及《检查记录表》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局监管科。

四、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农民信箱、手机、横幅标语、公开信等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结合农机检修和培训工作,对农机驾驶人员开展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要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农户等活动,真正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到农村千家万户,把农机使用新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送到广大农机户和农民手中,提高机手安全意识。

五、严格节日安全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农机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遇有突发情况和重特大农机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准确上报农机事故情况,保障渠道顺畅。请各设区市在2015年12月28日、2016年2月5日前,分别将元旦和春节期间节假日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名单报送省农机局监管科。

联系人:李小军      廖红丽  联系电话:0791-86214241      86213192(传真)

附件: 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doc

江西省农机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