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为孩子办入学 昔日校长骗财被诉

02.07.2015  20:15
  被告人李某,原在顺义区某中学任职,他以能为他人孩子办理入学为由骗取钱财,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日前,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曾任甲学校校长、乙学校教务主任等职务,2008年曾因假借为学生办理入学骗取他人财物而被判处刑罚,2012年9月刑满释放。2013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仍称能帮助他人孩子上好的学校,骗取多人财物共计7.5万元。被告人李某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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