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办组织召开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座谈会
北京人大网讯 按照2014年立法计划,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为协助常委会做好该项工作,11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法制办共同组织召开立项论证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财经委(办)副主任程晓君主持,王琪主任出席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委和部分旅游经营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会上,来自旅行社、景区、网络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围绕《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我市修订《条例》的立法空间、立法需求等内容进行深入的交流研讨。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条例》实施以来,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市场健康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针对违规"一日游"乱象重生、新业态旅游经营活动缺乏法律依据、行业协会尚未发挥作用、旅游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等方面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按照旅游法授权,规范城乡居民利用足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的行为,制定相关许可、注册、监管政策以及符合本市实际的地方行业标准;二是细化网络旅游等新业态旅游形式的经营规则,对网络经营旅游业务主体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明确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针对违规"一日游"市场滋生蔓延、屡禁不止的现状,研究该市场产生的原因,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区县监管体系的建立,丰富监管手段,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科学有效、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四是建立、完善景区建设、服务的标准,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和景区流量控制机制,做好与文物保护法和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衔接;五是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不断创新行业协会自律、制约手段等。
财经办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对我市旅游发展中突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财政经济办公室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