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信息拟全面联网查税 自然人入征管体制
《税收征管法》修法
个人财产信息拟全面联网查税
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归集个人工资、薪酬、证券、不动产、保险、银行存款信息
杜丽娟
虽然未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是税制改革已经在向纵深发展。在资源税、房产税、个税等纷纷曝光未来改革方向后,《税收征管法》日前也启动修订大幕。
据悉,现行《税收征管法》的最大问题是只适合间接税征管体系,面向的目标群体也是企业,这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税制改革的思路背离,此次修改的方向主要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制改革的要求,提高直接税比重,搭建科学合理的税制。
一位接近税务系统人士表示,此次修改最主要的便是增加了个人征税系统的内容,即自然人纳入征管体制。这意味着,个人的工资、薪酬、不动产等收入,以及个人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的财产也将被税务部门所掌握。
此外,该草案首次提出各金融机构应该提供对征税有用的信用凭证,包括大额资金转移、企业破产清仓等内容,对税务机关而言,意味着不动产信息的共享只是一个开始,个人所有财产交易都需要上报给税务机关,有利于当前廉政建设。
社会财产“透明化”
“其实《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不亚于《预算法》,只是一直未受到社会关注,此次修改算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税总局对此非常谨慎,目前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鉴于草案修改力度之大,估计年内不会上会审议,最有可能是在国务院内部进行讨论。”上述人士表示。
记者获悉,今年7月份,国税总局曾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4名成员进行为期一周的闭门会议,重点对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给出意见。8月21日,国税总局组织国内专家在万寿宾馆开展座谈,并对修订草案进行讨论。
和以往修订工作不同的是,国税总局此次给出的草案稿,在原来的章节上做了较大调整,如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健全争议解决机制等,共计新增47条,修改67条。
建立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是此次草案的一个亮点。
据了解,修订稿中明确要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自然人将适用跟企业一样的税收强制措施,这为建立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铺平了道路。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包含涉税信息的上报,以往都是对企业要求有完善的涉税信息,对个人部分并没有涉及,但是随着直接税征管的扩展,个人部分将全部纳入征管体系,目前在征管技术层面已经比较成熟。
如何实现对个人部分的征管,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第三方成为关键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