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西城法援小贴士:保险代理人为什么就不能签劳动合同

23.06.2017  15:26

 

李先生:我原来的单位破产了,我没有别的手艺就找了一家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人,工作就是维护老客户,发展新客户,然后按照保险的销售量提成。这个工作也挣不了多少钱,有时候还赔钱,生活根本就没有保障。保险公司还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只是签了一个保险代销合同,也不发最低工资,不给上保险。我就想问问,这都合理吗,我以后退休怎么办啊?小助律师答疑:李先生:您好,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小助律师为您解答这个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事业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领取劳动报酬。而您所说的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代销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您平时不用到保险公司上班,根据保险代销合同,您的收入来自于保险公司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佣金。所以您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的。您的社会保险也就需要您自己进行缴纳。如果您觉得这种工作不稳定,您完全可以再找一个新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上意见,供您参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117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