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系列座谈会召开

13.07.2015  20:5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联合成立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督导检查组,在对全市16区县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分别于6月30日、7月2日和7月10日,组织召开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幼儿园园长座谈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座谈会和小学教师座谈会,听取区县教委主管学前教育副主任、学前教育科科长、幼儿园园长和小学教师对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情况的汇报。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市教委副主任付志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莉主持会议。市教委学前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处的负责同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联合督导检查组成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区县教委主管学前教育的副主任、学前教育科科长、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结合实际介绍了本单位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有效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有效做法,分析了幼儿园存在的“小学化”现象及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付志峰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是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3-6岁是幼儿生活成长的重要时期,但不是系统学习小学知识的阶段,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有其重要意义。
  唐立军主任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对于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和幼儿健康成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不能科学规范地开展保教工作的问题如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唐主任强调,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原因复杂,但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是统一的。我们要切实把握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共同承担起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责任。今后尤其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引导和指导。不论是实地督导检查还是听取大家的介绍,都能看出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努力排除社会干扰,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和小学教育工作的引导和指导,回归教育本真。二要尊重学前教育规律,遵守学前教育规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五大领域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别对三个年龄段幼儿应该达到的水平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如何执行好指南成为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要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遵守学前教育规范,切实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三要创新办好学前教育,重点解决幼小衔接问题。要加强幼小衔接工作的研究,在尊重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前提下,让在园幼儿做好心理、生活以及学习习惯等方面的准备。四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加大对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治理,加大对干扰教育秩序、违背教育规律的各种不良行为的处理力度。五要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要加强首都教育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让幼儿家长和社会了解学前教育,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努力营造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