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被门板砸伤 起诉雇主索要赔偿

18.05.2015  19:58
  原告常某诉称:原告在被告保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2014年11月16日10点多,原告在保洁过程中,房间内的装修门板不慎滑倒,砸到了原告的右腿,导致常某韧带断裂受伤。原告因治疗花费了大量费用,现已造成实际损失29034元,还需要认定伤残等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和承担本案诉讼费。

  5月20日(周三)下午14时,在顺义法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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