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员办完成重庆市奉节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

14.09.2016  03:09
   中国林业网9月13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近日,国家林业局驻成都专员办与国家林业局西北院共同组成的重庆市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领导小组进驻重庆市奉节县对其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中由成都专员办具体实施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已于9月8日结束。
  成都专员办检查组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开展工作:一是现地检查。结合西北院的林地检查,检查组抽取了奉节县竹园镇及义和村、金狮村,白帝镇及庙垭村、九盘村2个镇4个村进行检查。深入镇村,通过与镇领导、村干部座谈了解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考核执行、结果应用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查阅档案。查阅了县林业局及2个镇4个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档案资料,并对重要资料进行复印留存。三是听取汇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的林业工作汇报,县委办、县林业局、发改委、农委、城建委、国土局、交通委、规划局、旅游局等单位参加。成都专员办、西北院分别介绍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林地检查的内容、程序、方式。刘跃祥副专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依法保护天然林,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二要增强依法使用林地意识,依法依规使用林地;三要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的最终评分结果,将结合西北院的林地检查结果,对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最后由检查领导小组通报重庆市林业局和县政府。
  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改革、监管制度改革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方向和国家林业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发挥合力、稳步推进、确保质量的原则。从2016年起,国家林业局将原“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整合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重庆市检查工作由成都专员办和西北院共同承担,同时进点、同步检查。(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