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有关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17]1724号

01.11.2017  23:16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燕山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77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2017年全国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检查组织形式和分工

  根据《通知》及《方案》要求,此次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各区发展改革委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二、​  检查范围、时限、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企业。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市燃气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市热力集团的检查,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地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的价格检查;电信企业的检查范围按照《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在电信领域检查中,严格按照“有案必查”、“双随机”相关要求,办结电信领域所有价格投诉举报,抽查辖区内电信运营商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的价格行为。

  (二)检查时限和内容

  按《通知》和《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水、气、热及电信服务等单位是直接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共事业,群众感受最深。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重点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此次检查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于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群众日常生活中用水、用气、采暖、通讯的价费负担,促进公用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效率。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本次检查领域广,任务重,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力量。可通过外围摸底调查、企业自查、梳理12358价格举报数据等方式,确定重点问题和检查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及时沟通,加强协调

  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主动与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检查效果。各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要保持及时沟通,推动重点检查顺利进行,共同做好检查工作。

  (四)  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执法人员要严格检查纪律,严格遵守《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检查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加强监管,做好服务

  各单位要通过提醒、告诫、约谈等手段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在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注重探索标本兼治的措施,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推进其价格诚信、明码标价、物价员制度建设,促使经营者内部管理上台阶,引导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反映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并请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6月5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阶段性总结、典型案例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价监局,其中供水、供气、供暖领域的价格检查情况报送市价监局价格检查处;电信领域的价格检查情况报送市价监局市场价格监管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