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补贴按级别直接发放
如不出现极端天气,11月15日全市将正式供暖。昨天上午,市市政市容委召开2015至2016采暖季供热保障新闻通气会,市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供暖费“暗补改明补”政策。同时,特困、低保、优抚人员可申请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89万人按职级领供暖补贴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1月,国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及配套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采暖补贴办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本市也参照中央文件及标准,启动了“暗补改明补”工作。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其中,科员以下1850元,正、副科级2100元,副处级2350元,正处级2750元,副局级3150元,正局级3700元。
以科级公务员为例,如果家庭供热面积为120平方米,并采取集中供热,需要交纳热费3600元。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可补2100元,个人还需交1500元。记者调查,新办法实施后,个人供暖费用实际支出将有升有降。以一套房子来说,如果夫妻俩单位都执行新办法,二人都能拿到采暖补贴,实际供暖支出比以前会降低。但有些人员改为按级别计算采暖补贴后,实际拿到的补贴有可能略低于之前按面积报销时的数额,实际支出将略高于过去。
这次改革大约涉及89万人,由各单位供暖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本市从2004年开始着手“暗补改明补”政策的研究制定,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让供暖补贴管理更加透明。至于广大企业为何未列入此次改革,是因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工资构成复杂、采暖补贴形式多样化,所以暂时没有进行改革。“我们正在研究方案,计划明年先从国企开始入手推行改革。”
至于是否会导致欠费率提高,这位负责人认为,新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应按时交纳,如果拒不交纳,用人单位有责任劝解,督促交纳。
居民供热价格今冬不调整
居民供热价格本采暖季没有调整。
上周本市已公布相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所有或承租的房屋采用集中供暖形式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也将实施新的供暖费补贴办法。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有5.6万户居民可享受这项补贴,民政部门正在抓紧落实相关细则。
在供热保障方面,据介绍,今冬区域集中供热用煤量预计将减少到400万吨以下,目前供热单位已完成储备计划。今冬全市天然气用气总量预计为101亿立方米,经与上游供应企业对接后尚有部分缺口,目前正在协调上游供应企业尽全力保障需求。随着国华北京热电厂、京能石景山热电厂燃煤机组的关停,今冬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将全面投入使用,全市燃气供热比例由50%提高到80%,城六区基本实现供热无煤化。
明天气象会商定供暖时间
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暖部门、企业和气象部门暂定本周四举行第三次供暖天气会商,届时将确定是否提前供暖。
供热主管部门对去年群众集中反映的未按时供热及供暖初期室温不达标的情况进行了梳理,近期将对8家有“劣迹”的供热单位进行约谈提醒,要求这些供热单位在点火试运行期间加强调试,抓紧排查问题,确保供暖后室温达标。如果这些供热单位今冬仍无改善,将予以曝光警示。
焦点问答
1.具体补贴标准是什么?
新办法规定,机关公务员按照行政级别补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照职级补贴,补贴标准请参看左侧图表。此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25年以下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岗位、25年(含)以上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岗位以及聘用在八至十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二至四级岗位分别补贴1850元、2100元、2750元、3150元。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工和普通工人补贴185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与普通工人补贴2100元,高级技师补贴2350元。
2.其他事业单位是否执行?
对于与财政无人员经费补助关系的其他事业单位,可参考本办法所确定的标准和发放方式。采暖补贴资金从原资金渠道解决。
3.补贴是否需缴个税?
采暖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可通过职工工资卡支付,此补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4.今冬已报销供暖费的怎么办?
各单位自10月22日起,停止为改革范围内职工报销或直接缴纳2015-2016采暖季供暖费,停止发放“煤火费”补贴和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截至10月22日,已报销或直接缴纳的,采暖费金额高于该职工应享受补贴标准的,该职工不列入2015-2016采暖季发放范围;低于标准的,以及已发放“煤火费”和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按照标准将差额补齐。
5.试用期人员有补贴吗?
截至10月底仍处于试用期内未定职级的新职工暂不发放,待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按其职级对应的补贴标准在下一次采暖补贴中发放。(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刘可)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