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信息识别技术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
为建立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建材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将通过网上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利用信息识别技术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利用信息识别技术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的研究》
二、课题内容
结合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系统架构、数据信息和系统功能,研究利用信息识别技术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探索实施建材使用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课题拟选取部分结构性及重要功能性建材为研究重点,分析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形势变化和潜在问题。同时,调研国内外信息识别技术的发展情况、建材及其它行业的应用现状与各区域出台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经过系统分析和归纳总结,结合本市实际,对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提升建材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提出政策建议。并形成《利用信息识别技术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的研究》调研报告。
三、课题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并提交《利用信息识别技术建立建材使用可追溯性管理机制的研究》调研报告。
四、课题预算
本次课题经费预算25万元人民币。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研究工作。
六、定选程序
(一)市建筑节能建材办组织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二)评审组首先根据资格评审表内容对课题申报单位基本条件进行评审,然后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评分表逐一打分,并推荐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单位。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或双方未能签订委托协议书,则取消该单位的遴选资格,按遴选评分综合得分顺序递补,由排名在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建筑节能建材办通知中选单位,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课题承担基本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本课题不接受联合申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队伍。从事过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或工程信息化相关的课题研究;具有课题调研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和主流信息识别技术发展情况,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与委托单位进行高效合作,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调研课题工作。
八、评选标准
(一)申报单位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结果 | ||
是 | 否 | |||
1 | 参选函 | |||
2 | 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 |||
3 |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 |||
4 | 所列财政资金报价在课题预算范围内 | |||
5 | 提交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 |||
专家签字 |
(二)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 | ||
1 | 机构条件 (30分) | 以往业绩与课题调研内容有关联(牵头组织过一项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工程管理或信息化相关课题10分,参与一项课题5分;最高30分) | |
2 | 人员条件 (25分) | 课题组 人员 (15分) | 1.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且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15分); 2.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5-9人(8-14分); 3.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足5人(0-7分)。 |
课题 负责人 (10分) | 有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工程管理或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经历(主持过一项课题5分,参与一项课题3分,最高10分) | ||
3 | 工作方案 (35分) | 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需形势变化的把握及潜在问题的分析准确,研究目标清晰,阶段划分合理(15分) 分析较为准确,研究目标较为清晰,阶段划分较为合理(10分) 分析勉强准确,研究目标勉强清晰,阶段划分勉强合理(5分) 分析不准确,研究目标不清晰,阶段划分不合理(0分) | |
对信息识别技术与建材信息化的结合、建材可追溯性管理机制的建立有明确阐述,实施方案切题,调研方法及技术路线有很高的可行性(20分) 实施方案、调研方法及技术路线可行性较高(15分) 实施方案、调研方法及技术路线可行性一般(10分) 实施方案、调研方法及技术路线可行性较差(5分) | |||
4 | 遴选报价 (10分) | 报价满分为10分: 基准价= 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申报单位报价的偏差率:100%×(申报单位报价-基准价)/基准价(百分号前保留整数) 申报单位报价比基准价偏差率每高5%扣1分;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低10%扣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保留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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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课题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技术能力及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课题负责人技术能力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配合单位参与本课题人员的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一册提交,一式六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单位、课题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4层3402)
(三)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参选函
2.课题申报书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联系人:陈超,徐静;联系电话:55598121,55598119)
附件: 1.参选函.docx
附件: 2.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