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2014年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进行奖励资助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教委:
为加快体教结合工作的落实和发展,鼓励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奖励,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持续发展。市体育局、市教委决定对2014年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系列比赛、全国阳光体育展示大会,以及参加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项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进行奖励资助,奖励资助经费共计880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校代表队集训和比赛,训练场地、设施、器材补充和改善,运动员、教练员文化学习和培训,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和训练比赛服装等。具体奖励资助方案附后。
希望受到奖励资助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单位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体教结合相关工作,为本市青少年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
(联系人:石颖丽;联系电话:87244839)
附件
2014年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奖励资助方案
一、奖励资助项目
1.基础大项:田径、游泳;
2.集体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
3.特色项目:乒乓球、跆拳道、武术
4.一般项目:健美操、定向运动
二、奖励资助名次
运动成绩奖励:获得2014年度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2个项目比赛前八名的学校(田径、排球为2013年比赛成绩),代表北京参加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等获得前12名的学校。
三、奖励资助标准
(一)市级竞赛
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中、高中男女共计八个组别。每个组别的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第四名1万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均5000元(2014年游泳、定向运动除外)。
(二) 全国竞赛
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20万元,第二名15万元,第三名10万元,第四名5万元,第五名3万元,第六名2万元,第七至第八名1万元,第九至第十二名均是5000元。
附表:
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奖励资助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市级比赛奖励资助 | 全国比赛奖励资助 | 小计 |
1 | 东城 | 129 | 15 | 144 |
2 | 西城 | 175.5 | 10 | 185.5 |
3 | 朝阳 | 52.5 |
| 52.5 |
4 | 海淀 | 342 | 20 | 362 |
5 | 丰台 | 34 |
| 34 |
6 | 石景山 | 3 |
| 3 |
7 | 房山 | 1.5 |
| 1.5 |
8 | 通州 | 11 |
| 11 |
9 | 顺义 | 25.5 |
| 25.5 |
10 | 昌平 | 20 |
| 20 |
11 | 大兴 | 20 | 6 | 26 |
12 | 怀柔 | 2.5 | 6.5 | 9 |
13 | 密云 | 4.5 |
| 4.5 |
14 | 延庆 | 1.5 |
| 1.5 |
总计 |
| 822.5 | 57.5 | 880 |
附表:
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经费分配表(全国比赛成绩)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项目 | 学校 | 比赛名称 | 成绩 | 金额 |
1 | 大兴 | 田径 | 大兴一中 | 2014年全国体育传统校田径联赛 | 男团第四 女团第七 | 6 |
2 | 海淀 | 游泳 | 育英学校 | 2014年全国体育传统校游泳联赛 | 团体第三名 | 10 |
3 | 东城 | 排球 | 景山学校 | 2014年全国体育传统校排球联赛 | 全国第二名 | 15 |
4 | 西城 | 乒乓球 | 六十六中 | 2014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 | 俱乐部比赛 | 10 |
5 | 海淀 | 武术 | 人大附中4万元、 八一中学3万元、中关村中学3万元 | 2014年全国体育传统校武术联赛 | 团体第三名 | 10 |
6 | 怀柔 | 跳绳 | 庙城学校 | 2014全国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 | 二等奖 第四名 | 6.5 |
计 |
|
|
|
|
| 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