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了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激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健身意识,掌握科学健身方法,提高北京市民身体素质。2015年北京市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锻炼标准》)工作将重点在20-69岁人群中进行。为了使实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锻炼标准》,探索推广《锻炼标准》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实施《锻炼标准》的长效机制,推动群众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二、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锻炼标准》。各区县至少举办一次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使群众了解并掌握实施《锻炼标准》的目的意义及各个项目的标准及测试、锻炼方法。
2.逐步建立运动效果评价体系。培养一支达标推广及测试人员队伍,人数不少于100人。通过固定和流动站的形式,组织达标测试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群众进行体育健身。
3.动员不少于10个单位开展体育锻炼达标活动。测试人数不少于1500人,建立测试数据库并上报数据。
4.积极探索实施《锻炼标准》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化运作模式。
三、工作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实施《锻炼标准》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制定方案,有效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组织咨询展示活动,广泛宣传《锻炼标准》。市体育局印制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宣传手册,届时提供各区县向市民分发。
3.培训骨干队伍。市体育局将举办培训班(预计7-8月期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体育局颁发“北京市《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人员资格证”。获证人员可作为小教员和工作骨干,为本辖区的培训和推广工作发挥作用。区县培训的骨干由区县颁发资格证。“北京市《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人员资格证”由市体育局统一印制。
4.广泛动员,积极引导社区、乡镇、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锻炼标准》测试工作,并逐步扩大受测面。
四、保障措施
市体育局将下拨各区县6万元实施经费,并配备4套测试器材。各区县要投入专项经费,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工作步骤
1.开会布置工作(5月)。
2.各区县制定工作方案(5-6月)。
3.积极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队伍(6-8月)。
4.本辖区实施《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测试工作(6-9月)。
5.收集整理测试数据(7-9月)。
6.总结《锻炼标准》的实施经验、运行机制。对各区县推广工作的组织情况、参与人数、宣传推广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0-11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工作要求,精心制定本辖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从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2.强化措施,稳步推进。要积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及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活动。
3.建立制度,有效实施。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实施《锻炼标准》的长效机制,带动更多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力度,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使群众在积极参与健身、参与达标活动中,享受健身带来的快乐,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七、材料报送
各区县体育局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将材料按时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
1.5月29日前,各区县报送实施《锻炼标准》工作方案。
2.10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宣传图片录像及统计数据)。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5月14日
(联系人:丁 冰;联系电话:87244883;邮箱:[email protected])